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
成都检验检测认证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
第一章 总则
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全体员工。
第二章 职业道德规范
第五条 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。
(一)增强法制观念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
(二)不做有损国家尊严和利益的事情,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。
(三)积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,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,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。
第六条 忠诚协会,诚实守信。
(一)热爱和忠诚于协会,坚决维护行业合法权益;积极为行业的改革发展献计献策。
第七条 相互尊重,团结协作。
(一)树立团队意识和集体观念,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。
(二)领导要善于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,合理安排工作,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不搞独断专权,不搞任人唯亲;要积极关心和指导员工的工作和学习,多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,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。
(三)要积极加强与领导和同事间的沟通和交流。对同事工作中的不足,应积极当面指出并帮助改正,不背后议论、指责或向领导随意夸大汇报,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。
(四)同事间相互尊重,不挑拨离间、造谣生事,不拉帮结派,工作中主动协作、互相帮助、互相学习、共同进步。
第三章 职业行为规范
第八条 严格执行协会作息制度
(一)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,不擅自离岗、串岗。
(二)因病不能坚持工作,应及时向负责人请假,并持医院或相关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。
(三)因事请假,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,说明理由及预计请假天数,并由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,办理请销假手续。
第十条爱岗敬业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
第十一条 公道正派,勤俭节约。
(一) 认真学习廉洁自律规定,树立勤俭办会的理念,不奢侈浪费,不贪图安逸享受。
(二) 从自身做起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节约水、电、纸和办公用具,养成节约习惯。严格执行协会有关会议接待、差旅交通报销等相关规定,控制支出,节约开支。
(三)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,爱护协会财产。
(四) 在工作交往中,严禁索取或收受对方的酬金、礼品。
第四章 奖励和处罚
第十二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:特别贡献奖,贡献奖,通令嘉奖,授予荣誉称号。在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,可以适当给予物质奖励。
第十四条,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,经批评教育不改的,应当给予处分或者经济处罚:
(一) 违反劳动纪律,经常迟到、早退,消极怠工,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:
(二) 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、指挥,或者无理取闹,聚众闹事打架斗殴,影响生产秩序、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:
(三) 管理层员工因个人管理能力不足或工作失职、渎职、营私舞弊等个人原因导致管理不善,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亏损的;
(四) 因工作过失造成不良影响,给协会财产遭受伤害和损失的:
(五) 泄露协会商业秘密,给协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:
(六) 滥用职权,违反财务制度,使协会在经济上、社会上名誉遭受损失的。
(七)《劳动法》和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的其他情况。给予员工处分和经济处罚,征求协会员工意见,受处分者本人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。协会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,必须严格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,并做好登记备案。